正如“家庭办公室、远程办公和移动工作——在家和路上工作”一文中已经描述的那样,工作世界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。然而,推进数字化也给雇主和雇员带来了新的义务和权利,我们希望在本文中仔细研究并阐明这些义务和权利。
重要提示:将家庭办公室更名为移动工作在法律上无效,因为移动工作和远程办公的法律要求不同。在这方面,《职业健康与安全法》(ArbSchG)和《工作场所条例》(ArbStättV)也构成了相关依据。
远程办公的风险评估
在远程办公领域,雇主有义务根据《工作场所条例》第 3 条进行风险评估。这必须在员工开始在他或她的工作场所工作之前进行。这是基于 VDU 工作站的《工作场所条例》附件 5。劳资委员会或职业安全专家也可以为此提供支持。
员工指导
该说明适用于远程办公和移动工作。《职业健康与安全法》第 12 条规定,必须在工作开始前进行有关职业安全和家庭办公室的指导。这还包括澄清工作场所是否设置得当、工作设备是否正确使用以及工作时间是否遵守。该指令也可以以数字方式执行。
职业健康预防保健
在屏幕上工作时,职业健康预防是必要的。这包括风险评估 G37(数字眼力测试)和屏幕工作指导。为了确保从职业健康和安全的角度来看远程办公是无害的,可以对工作场所进行检查。
工作设备和数据保护
根据《工作场所条例》第2条,雇主有义务提供所有必要的工作设备和用具以及通讯工具。这可以包括一台 PC 或笔记本电脑、所需的软件、耳机、一张桌子和一把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办公椅。出于数据保护原因,雇主也应检查这些内容,并且不应允许第三方访问。风险评估(0515 电气安全)还规定,必须对带插头的设备进行检查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