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有在欧洲,只有符合指令89/686/EEC要求的保护手套才可上市。该指令旨在为相应保护类别提供符合人体工学设计的手套,并具备所需的保护水平。
实现目标
为实现这一目标,制造商必须为其产品贴标签,从而确认其产品符合规定的法律要求。当然,必须确保产品的无害性,即不得含有有害健康且可能伤害佩戴者的物质。如果确定了极限值,则绝不能超过(例如:皮手套中的六价铬)。保护手套(顺便说一句,和许多其他防护装备一样)分为不同类别。顺便说一句,分类别与手套在特定用途或应用中的适用性无关。
防护手套的类别包括:
>> 第一类 包括手套以防范轻微风险。对于该类别的物品,制造商可自行出具欧盟合规声明。通过CE标志进行评分。
>> 第二类 包含所有防护中等风险的手套。制造商必须由认可的独立测试机构(“通知机构”)进行类似EC的考试。如果符合要求,他可以加装CE标志。防范机械风险的手套就属于这一类。
>> 第三类 包括手套,以防范致命危险或不可逆的风险。这些风险包括化学危害、电离辐射或火焰。评分由带有独立考试机构识别号的CE评分进行。
CE标志
CE标志确认产品符合适用欧盟指令的安全要求。符合性声明向用户确认产品能够按照其预期目的(性能配置文件、使用说明)安全使用。选择适合具体应用的手套是用户的责任。



